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彬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机构设置及职责



彬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机构、办事机构领导简介

       一、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办公室主任  程永林

     程永林,男,生于1959年10月,陕西彬县人,大专文化程度, 1983年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0年8月参加工作。先后任彬县北极镇副镇长、曹家店乡副乡长、炭店乡党委副书记、乡长、炭店乡党委书记、人大主席、彬县统计局局长、彬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正科级);现任彬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主任。

 

 

办公室副主任刘军升

    刘军升,男,生于1977年10月,陕西彬县人,大学学历,2007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7年7月参加工作。先后在彬县交通局、人大办工作。2011年11月任彬县人大办副主任。 

       二、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委员会

 

 

代表工作委员会主任 冯景耀

    冯景耀,男,生于1966年3月,河南洛阳人,大学学历,1993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同月参加工作。历任彬县南玉子乡副乡长,西坡乡副乡长、党委副书记,龙高镇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县发展和改革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等职。2011年11月任彬县人大代工委主任。

 

代表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郭海鹏

    郭海鹏,男,生于1962年1月,陕西彬县人,中专文化程度, 1989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0年7月参加工作。现任彬县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三、法制工作委员会

 

法工委主任  孙相海

    孙相海,男, 生于1970年10月,陕西彬县人,大学文化程度,1997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4年7月参加工作,咸阳师专汉语言文学专业毕业。先后在彬县档案局工作、彬县人大办公室任文书;2006年10月任县人大办公室副主任,2011年7月任彬县人大法工委主任。

 

      

     法工委副主任    王  锋     

    王锋,男,生于1979年12月,陕西彬县人,大学学历,2003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9年8月参加工作。1999年8月至2011年10月在彬县人大办工作,2011年11月任彬县人大法工委副主任。

       四、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

 

 

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主任兼人大办副主任  吕战锋

    吕战锋,男,生于1974年8月,陕西彬县人,大专文化程度,1998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4年7月参加工作。先后在彬县水口、太峪学区任教,2004年调县纪委办工作,2008年1月任彬县卫生局纪委书记。2011年11月任彬县人大财经工作委员会主任兼人大办副主任。


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李明玉

     李明玉,男,汉族, 1962年10月出生,陕西彬县人,中专文化程度,1986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4年9月参加工作。先后任彬县义门镇司法所长、新民镇人大副主席;现任彬县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五、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

 

 

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主任  朱瑞林

     朱瑞林,男,生于1960年10月,陕西彬县人,大专文化程度, 1986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2年7月参加工作。先后任小康办副主任、永乐镇、太峪乡、城关镇副书记、水口镇人大主席、彬县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副主任;现任彬县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主任。

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张新元

    张新元,男,生于1963年10月,陕西彬县人,大专文化程度, 1987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4年9月参加工作。 先后任彬县底店乡纪委书记、副乡长;现任彬县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六、信访督办室

 

信访督办室副主任  杨亚丽

    杨亚丽,女,生于1960年7月,陕西彬县人,大专文化程度, 1985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7年参加工作。现任彬县人大信访督办室副主任。

 

 

彬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机构、办事机构工作职能


  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办事机构为办公室,内设工作机构为代表工作委员会、财经工作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信访督办室。

  1.办公室
  
  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是县人大常委会的综合办事机构,其主要职责是:

  (1)负责县人代会、常务委员会会议和主任会议及其他重要会议的组织准备工作和会务工作;

  (2)办理县人大常委会会议、主任会议及领导交办的事项,催办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交由各工作委员会办理的事项;

  (3)为县人大常委会会议、主任会议讨论、决定问题提供法律、政策依据和综合参考资料;

  (4)组织人大代表进行视察、执法检查及专题调查研究;

  (5)负责起草县人大常委会工作计划、总结、报告、批复、通知、公函等文件;

  (6)负责文件的编印、装订、收发、登记、传递、催办、归档、销毁,报刊图书订购分发及印信管理、机关保密、保卫工作;

  (7)负责接待和处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

  (8)办理常委会决定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任免事项,承办人大机关干部的调动、考核、奖惩、晋级、离退休的具体事宜;

  (9)负责常委会机关财务、来客接待、车辆管理、生活福利、环境卫生等行政事务工作;

  (10)承办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决定的事项和常委会领导交办的事项。

  2.代表工作委员会

  代表工作委员会是县人大常委会联系本县行政区域内各级人民代表,依法指导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及其主席团工作,为代表行使职权、参政议政服务,确保人民代表发挥权力的主体作用的工作机构,其主要职责是:

  (1)通过各种形式,广泛深入地联系在本行政区域内各级人民代表,了解代表工作活动情况,征询代表对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和本县各项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为县人大及其常委会行使职权,开展工作创造条件;

  (2)收集、整理人民代表大会期间代表提出的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依照法定程序交有关会议审议通过或审定后,交送“一府两院”和有关部门办理,并负责检查督办;汇集整理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负责转办、回复;

  (3)代表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起草代表资格审查报告,起草人民代表大会期间议案审查报告;

  (4)根据县人大常委会或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的决定和常委会联系人民代表大会办法的规定,提出联系代表活动和召开代表座谈会的安排意见,经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审定后组织实施;

  (5)加强与乡、镇人大代表,与乡镇人大主席团的业务联系,协助县人大常委会依法对乡、镇人大主席团进行业务指导;

  (6)经常走访联系代表,开展专题调查,及时总结县、乡镇人大代表活动的经验,为县人大常委会加强代表工作当好参谋助手;

  (7)承办县人大常委会和主任会议交办的事项。

  3.法制工作委员会

   法制工作委员会是县人大常委会调查研究、审议监督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公安、司法以及民政等部门贯彻执行宪法、法律、法规情况的工作机构。其主要职责是:

  (1)对国家宪法、法律、法令、政令和地方性法规在我县贯彻执行情况、民主与法制建设情况、法制宣传教育情况进行调查研究,为常委会对有关议题的审议提供法律和政策依据,根据上级部署,对国家制定的法律、法规草案及省上制定的地方性法规草案组织座谈,征求意见;

  (2)对“一府两院”贯彻执行宪法、法律、法规情况进行调查研究,为县人大常委会审议本县范围内的某些规定、办法、规则、细则、条例提供法律和政策依据;

  (3)负责对提请审议的有关司法、检察、公安、民政、民族、宗教等方面的议题进行审议做好准备;

  (4)对“一府两院”提请县人大常委会审议的政法方面的重大事项,提出初步意见,若需起草决议草案,提出初稿和意见;

  (5)协同办公室处理好涉及政法工作方面的申诉、建议、批评和意见;

  (6)负责起草本工作委员会职责范围内的文稿;

  (7)承办县人大常委会和主任会议交办的事项。

  4.财经工作委员会

   财经工作委员会是县人大常委会调查研究、审议监督县人民政府经济工作方面贯彻执行宪法、法律、法规和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有关决议、决定情况的工作机构,其主要职责是:

  (1)对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和经济工作方面的方针、政策及县人代会、常委会决议、决定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调查研究,为县人大常委会审议国民经济计划、财政预决算、工农业和城市、农村经济体制改革方面的重大事项提供法律和政策依据、参阅材料;

  (2)负责对县人民政府提请审议的国民经济计划、财政预决算进行初审,写出审查报告;

  (3)了解工交财贸系统对计划的完成、体制改革的进展、财经纪律的执行以及物价、审计等工作情况;了解农业生产、多种经营、乡镇企业、农田水利、林业等方面的情况,并有重点的进行调查研究,支持政府做好经济工作;

  (4)根据县人大常委会的统一安排,协助办公室组织好委员、代表对经济工作方面的调研和视察;

  (5)起草本工作委员会职责范围内的文稿;

  (6)承办县人大常委会和主任会议交办的事项。

  5.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

  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是县人大常委会调查研究、审议、监督县人民政府在教科文卫工作方面贯彻执行宪法、法律、法规和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有关决议、决定情况的工作机构,其主要职责是:

  (1)对县人民政府在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计划生育、妇幼保健、食品卫生等方面贯彻执行宪法、法律、方针、政策及县人代会、常委会决议、决定的情况进行调查,为县人大常委会审议、决定教科文卫方面重大事项提供法律、政策依据、参阅材料;

  (2)负责对县人民政府拟定教科文卫方面工作的规定、政策、办法进行初审,为县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做好准备;负责组织对上级人大常委会的有关教科文卫方面的法律、法规草案征求意见;

  (3)有计划、有目的深入教科文卫单位进行调查研究,为县人大常委会审议有关议题提供依据,支持政府和有关部门做好教科文卫方面的工作;

  (4)根据县人大常委会的统一安排,协助办公室组织好委员、代表对教科文卫方面的调查和视察;

  (5)对人民群众对教科文卫方面有关问题进行专项调查;

  (6)起草本工作委员会职责范围内的文稿;

  (7)承办县人大常委会和主任会议交办的事项。

  6.信访督办室   

  (1)代表县人大常委会受理信访; 

  (2)贯彻《陕西省信访条例》,承办上一级人大常委会和县人大常委会领导交办、转办的信访事项;

  (3)向县“一府两院”及有关部门交办、转办有关信访事项;

  (4)加强与县“一府两院”信访工作部门的联系,指导、督促信访案件办理工作,加强与省、市人大常委会信访工作部门的联系;

  (5)直接调查并参与处理有关重要信访事项;

  (6)综合研究信访情况,及时向市人大常委会领导提供信息;

  (7)为信访人提供有关法律、政策咨询,做好法制宣传等工作;

  (8)承办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和县人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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